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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保密费是否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未支付保密费,员工是否有权拒绝保密?
我国法律未对保密费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即使不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员工也有保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员工的义务之中即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一些对商业秘密特别注重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的意义在于:1、明确保密的范围;2、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可以约定损害的计算方法与范围。如是否计算诉讼、调查费用等;3、对员工遵守保密义务有一个提醒、警示的心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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